移轉文章~~2月6號農委會跟中華民國水族及寵物飼養協會協調會內容報告
文章作者為~友站鸚鵡世界版主fiji
二月初,農委會收到來自民間許多的抗議信(抗議有效)以及聽到業者將要抗爭的消息,邀集各單位先開會.
二 月 六 號下午兩點農委會跟中華民國水族及寵物飼養相關協會等所開的協調會內容
1 與會人士 : 官方代表人數約30-40人
單位來自各方,有農委會,林務所,警政署,海巡署,漁業署,保山總對,台北市政府......及其他相關人士.
單位來自民間: 水族協會5人,中華民國寵物協會 3 人, 還有其他相關人士 ,本人.還有鳥街理事長(但他並沒有聽到結論就走了)
2 開會內容 :
剛開始,警政署及海巡署方面的上級都認為他們做的是事情是配合政府單位,自認並沒有違法.
但農委會本身知道查緝真正的方向,就是要查緝的只是一級保育跟台灣本土保育類的.
但海巡方面人員不太清楚,而警察只是配合查緝.
經過一番..........水族方面代表臭罵之後,各部會之間好像開始發現,查緝的活體裡面,有很多不受野保法的規範,
講到這裡,水族方面又是一陣砲轟數十分鐘之後,謾罵之間參雜提出各個法條,提到查緝為何不到海上查,却針對業者繁殖戶.
官員解釋說法,他們的職權還是可以管到這裡,包括海巡人員.
水族代表的又不爽了,大罵擾民,用威脅的方式讓對方做筆錄,結果就是移送.
ps : 18 個警察圍著2 個開水族店的夫婦並用話語威脅恐嚇,想騙夫婦倆到警局, 外加鄰居在外面指指點點,2個守法的夫妻,開始覺得好像自己
應該到警局說清楚,不幸,當做了筆錄,就移送你了.( 這我提醒大家的,所以,不要隨便跟警察到警局)
水族的說到這裡,更是火大了!
農委會跟林務局對查緝方面這方面有經驗,提出說,查緝的方向就是第五十五條內的物種,附錄一的物種還有台灣保育類.
二級的不察!
那時我馬上提出大家最感到疑問的事情:
長官!如果是合法進口的第二代,這個如何定義!????
他們說,這個完全不關野保法的事情,只要五十五條外的,理論上不查!!
根本就不受野保法規範.
但是如果消費者要保障自己的權利,可以跟店家索取收據還是證明.
水族業者又發飆了,就一直說查緝警察方面根本就不知道這種事,
就一直罵一直罵.........................
水族業者希望農委會可以對針對業者跟執行單位,招開說明會,
告訴大家哪一種可以查哪一種不能查!
官方同意這項要求.
水族又丟出"氣的怒吼手榴彈"
告訴農委會,他們認為,警員跟海巡人員是爲了獎金所以一直亂抓.
這時,嚴肅軍人樣的海巡長官說:
安康專案是沒有獎金的!但有績效分數.
但真的有一條檢舉保育類的有獎金的,這條歸林務局管的.
林務局說回去要改這種獎金發放辦法,
起訴給一半,不起訴就沒有.案件判決確定才給另一半.
水族業者彷彿火山一般,再度進攻,
罵海巡人員不查緝海上走私,要查緝跑不掉的店家跟養戶,
海巡署回答,從走私一直到大盤中盤小盤消費者,他們都有權利查.
這時農委會覺得查緝是否花太多心血在寵物業上面,
安康專案的目標是農產品,煙,酒,槍械,活體動物只是一小部分.
他們會跟海巡開會檢討是否花太多心血在上面.
會議中,誕生了一個世界上最走運的水族業者.
也是本會的冷笑話.
水族代表手機響起,聽完另一端的聲音.
大叫: 長官,現在警察在一家水族店裡,查到龍魚( 早就合法了),說要移送業者!
你說要怎麼辦!!!農委會的人就出面協調,那個業者,沒有事了.
果然是本安康專案中最最幸運的一家業者了.
最後大會的結論,
1 農委會會負責印製不能飼養買賣繁殖的物種圖鑑給業者.
2 會針對業者跟海巡警察召開說明會,
3 查緝的時候一定要有農業方面鑑識人員陪同,
4 遇到不合理的查緝,可打電話投訴( 電話我還沒有拿到)
5 查緝只查55條之內的物種.以外的物種根本不受野保法規範.
6 檢舉獎金發放方式改變.
7 兩天之內會以電話跟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單位.
最後,大家鼓掌,快樂散會去.
最後,我要感謝大家寫信去抗議,大家寫的信已經引起注意,還有抗爭.
不然官方不會派出30-40人,開這個私下的協調會.
之後我還會把投訴電話post 出來,
遇上不合理的查緝可以打電話投訴,
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大家還是要了解一下法律,
遇上這種事,當場可爲自己據理力爭.
因為水族方面的意見很多,我所提問的問題有時又再爭吵中被蓋過.
不過,農委會清楚的表示,
第55條之外的物種,進口到台灣來之後,都跟野保法沒有關係!
請注意,海巡署並沒有表明不會查緝,他們還是會查緝該查的,
職責所在,但會合法的查緝,照農委會的來做.
但我相信這樣的訊息傳到下面查緝人員
要幾天的時間.
[ 本帖最後由 Sunny 於 2007-2-8 16:1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