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小楊子 於 2014-7-8 16:29 發表
有在買賣緬甸星龜的朋友請自己多小心。。
第32頁,台灣政府已經將緬甸星龜7/2列入一級保育類生物了。。
根據官方說法,之前進口合法的緬甸星龜可以合法飼養。(後續可能會有到地方政府登記的動作)
但是不可以有買賣 ...
不好意思,補充一下。
小弟有寫信與電話詢問過農委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7月2日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緬甸星龜由珍貴稀有野生動物調整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目前是可以合法買賣,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尚未將緬甸星龜公告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項目;這部分農委會正在開會討論是否加入保育法第55條項目。
但依緬甸星龜的稀有程度應該不久會加入,如果正式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項目,就將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限受理合法持有動物登記備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