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123
發新話題
打印

不肖人士

引用:
原帖由 dc123456dc 於 2010-2-5 14:26 發表
謝謝各位大大的原諒
若某些大大不可以原諒我的話
我可以公佈一些個人資料 表示抱歉

姓名:廖顯*
電話: 相信很多大大都知道了
地址的話希望以學校表示
學校:台中縣立溪南國中 三年五班

真的很抱歉喔! 不過還 ...
喔原來還是一位小朋友. 相信這次的經歷可以讓你成長不少. 希望有一天你可以讓這條蛇開枝散葉

TOP

那麼這個因該也要廢掉了吧?!
http://34c.cc/P16162
上面那隻好像就是你這隻沒錯吧!!
這是我今天在"寵寵微積"看到的!!
該廢囉!!

[ 本帖最後由 roy123 於 2010-2-5 16:02 編輯 ]

TOP

我記得在爬爬風格我有問過這小弟為何要賣
因為我看他無名照片跟在這po的一樣而且還是沒幾天的事
他只淡淡回我一句因為某特殊原因謝謝大大關心
雖然他知道錯了,但那行為就是不對

我覺得處罰是一定要的但砍帳好像有點嚴重
不知是否可處罰的輕一點 已示懲戒 也不失規矩
不過既然你沒有要賣 就請把所有爬站po的文刪除吧
打已售出還是會讓人誤會(為何不打不賣了)這樣就沒現在這些問題

[ 本帖最後由 許智瑜 於 2010-2-5 17:27 編輯 ]
愛護動物跟生態保護大自然是我們的責任

TOP

小朋友就不認識國字?不然就是把板上的人當智障違反板規後認個錯對不起就算了~~
我相信過幾個月大家都會忘記這件事,到時也不會有人管蛇的事情,我比較建議把蛇還給原主
,再交給可以信任的人收養,這也是個生命,看他的態度短時間並不會讓蛇回復健康,至於要不要刪他帳號
我無意見∼∼但可以讓他沒有權限進去認養板,總之不管怎麼做先把那隻小兄弟保護好

TOP

把蛇還給原物主+1。
對你能勇於認錯這一點,是蠻給你肯定的。
認養來的寵物要怎麼處理,還是要經過原飼主的同意。
這件事只是還沒賣出去,就先爆出來而已。

TOP

回復 32# 的帖子

寵寵微積那個 不是我發表的
我也不知道我有發表
那要手機認證 我不會

[ 本帖最後由 dc123456dc 於 2010-2-5 21:30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dc123456dc 於 2010-2-5 21:27 發表
寵寵微積那個 不是我發表的
我也不知道我有發表
那要手機認證 我不會
哪還真是撞鬼啦!!
寵寵微積那張球蟒圖
我很確定是你認養的那隻

算啦~
反正你只要好好的照顧!!
別在辜負阿兔大大的好意
和別在把他賣掉那就好啦~

[ 本帖最後由 roy123 於 2010-2-5 21:35 編輯 ]

TOP

回復 37# 的帖子

我知道我是認養的那隻
可是真的不是我po的


------------------------------

以下內容涉個人帳密資料  內容刪除

                                  PUPPY


[ 本帖最後由 PUPPY 於 2010-2-16 05:09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dc123456dc 於 2010-2-5 21:34 發表
我知道我是認養的那隻
可是真的不是我po的

那帳號寫爬蟲客
我在爬網站的帳號都是dc691028.dc123456dc
這兩個
嗯嗯!!
不是就好啦~

TOP

他都已經承認了也知道自己錯了
也沒必要為了在哪發表過而爭論吧!!
畢竟只是個國中生
如果是他發表又要說不是他我也不知道用意是什麼
如果你真的那麼不放心
就叫他把那條蛇還給你吧!!
你就好好養牠吧!!
然後找個可信任的人送養
沒必要跟一個小孩子爭辯那麼久

還給你我覺得這是一個好辦法
不然接下去大家都會想看那位小弟養的如何
是不是又賣掉了
這樣是我的話會很有壓力
幹嘛養爬養的這麼痛苦哩!!
所以我支持還給你+1

TOP

那個寵寵微積的爬蟲客 我有記短訊問他了
因為我沒有認證 所以不可以留言

如果有在寵寵微積認證的大大們
幫我留言一下

TOP

坦白說,我會遇到這種人還滿傻眼的,
而且我也覺得胖小弟你很不誠實,
很抱歉我去看了你的網誌,
當然你要在上面打了些什麼文章是你的自由,
只是讓我對你有點失望,
這條蛇是你認養的結果你還在網誌上寫是你買的?
我不知道你用意如何...
也不知道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你...
只覺得你很虛假...
這件事情就到這吧...
球莽只希望你好好照顧,
別再讓你的信用破產了!!

TOP

回復 42# 的帖子

阿兔大 你誤會了
我確實是跟我爸說 再讓我買一隻蛇就好了

剛好看到你再送養
所以就跟你認養了

對於這件事情
抱歉喔 阿兔大

TOP

 43 123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