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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如果我們都還不跳出來聲援的話,爬蟲以後會如何?? [打印本頁]

作者: 阿修羅    時間: 2012-3-6 04:42     標題: 如果我們都還不跳出來聲援的話,爬蟲以後會如何??

養爬朋友們,我們不跳出來聲援行嗎??這些事情早已不是新聞,而媒體總是一報再報,我們隱忍了這些事情多少次了??

當媒體需要我們而打電話給我們時,我們總是為了能讓爬蟲廣被接受而樂意配合且積極提供資訊,到這種議題時卻往往被反咬一口,媒體從未幫這些爬蟲們平反。

還要讓那些媒體見風轉舵、恣意妄為嗎??還要讓爬蟲在21世紀繼續被妖魔化嗎??

蔡同學的影片也許不妥,但他也並不是刻意散布,實在不需要被某些腦殘團體與隨之起舞的媒體這樣炒作抹黑!!!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70494/IssueID/20120306?fb_comment_id=fbc_10150602134374543_21333074_10150602217489543#f333850de8
作者: 蝸牛    時間: 2012-3-6 04:48

同意!
作者: 蕭告    時間: 2012-3-6 05:04

同意+1
讓我們來灌爆蘋果吧!

[ 本帖最後由 蕭告 於 2012-3-6 05:05 編輯 ]
作者: 無敵    時間: 2012-3-6 06:07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真的很誇張....原來巨蜥有販賣專門飼料 我怎都不知道啊!!!
作者: tallor81    時間: 2012-3-6 06:53

高苑科大主任祕書張宗翰昨晚回應,目前積極與該生聯繫,強調不會以校規懲處,但仍會強制轉介至學生諮詢輔導中心,導正其偏差行為。
學校的秘書也真機靈 風哪往吹 人就往哪倒
為什麼要導正其偏差行為
甚麼叫偏差行為
看到就想吐
不只媒體腐敗,連知識份子都是一個樣
完全不會用腦袋思考 假清高
作者: oswin    時間: 2012-3-6 08: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imdly    時間: 2012-3-6 08:13

這些目光狹隘的衛道人士真是有夠讓人鄙視的!!
食物鏈本是如此  難道要逼世界上所有動物都吃素嗎?
作者: cerita0215    時間: 2012-3-6 08:15

畢竟當事人希望事情能「低調、平靜」的落幕~
我想大家適度、理性的說明,點到為止,不要加入太多情緒性的字眼,及激怒、訕笑的語氣,
記者跟社會大眾普遍對於爬蟲的誤解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他們會抓到其中某人的發言或是一個語病,繼續以偏概全,也只會讓這事情愈滾愈大~

(若昨天有看到FB抵制活動的人也知道,他們有些人是有理也說不清的~)
作者: ma5757    時間: 2012-3-6 08:25

錯誤一堆的報導…最好是巨蜥不用吃飯啦…
發明電暈捕蛇工具的學生能得獎…這是公然製造虐待動物器具。
餵蜥吃飯的學生不懂生命教育…?
扯…巨蜥有飼料?
作者: 羽人非獍    時間: 2012-3-6 08:53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說,蜥蜴有專用飼料,不需餵活體。

==老實說  我想認識他~~  丟臉丟大  還是他有在賣====

  大家跟他團購  應該可以打折====專用飼料~~~~
作者: joseph1033311    時間: 2012-3-6 09:01

我比較好奇的是動保法是觸犯哪條?
也好奇飼料從哪來
更好奇如果這段影片在discovery出現還會有人說虐待?
但影片真的會讓人不舒服 我只能說會有這些爭議是自找的
但新聞引用的各種論述讓人更不舒服 這種一面倒的撻伐是怎樣?
作者: rei450    時間: 2012-3-6 09:01

倪京台這傢伙我查了一下 不過就是個養狗的傢伙
憑什麼隨口就說蜥蜴有飼料吃不需要吃活體= =
真的是想太多 太誇張不尊重我們養爬的人
作者: 茉莉    時間: 2012-3-6 09:02

物競天擇就是這樣啦!!
國內外多少類似圖影片!!
隨便哭狗或U2找一下..
多到爆好嗎??
斷章取義實不可取
請協會開個記者會啦!!
作者: 明智    時間: 2012-3-6 09:16

餵巨蜥吃兔子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我餵小澤巨都用活魚跟蟋蟀了.....
如果真要這樣說的話是否養肉食動物都是生命教育接受不夠多??
這點我認為應該要找一位爬界有力人士先出來說明一下
我們小咖爬友再一起站出來喊話才能達到效果
媒體的影響力就是這麼可怕......
前陣子才說養爬多好
馬上就出來負面新聞
不知道的民眾都被灌輸錯誤的觀念
重點:人都吃肉了......為何爬不能??人都要求食材多元化.....為何爬不行??
作者: 黑領工頭    時間: 2012-3-6 09:33

主要是他餵食一般人心中(可愛的活兔子)所牽扯出來的
引起衛道人士說噁心/殘忍/變態等等
死兔子應該就沒這個新聞價值
作者: andy0817    時間: 2012-3-6 09:59

主要是因為餵食兔子的關係吧,要餵可以,低調一點餵,而且文章中還說打斷兔子的腿,難免讓一些愛兔人士反感
如果是餵食廚房的大老鼠應該沒人想罵,反而還幫你拍拍手
作者: wil540    時間: 2012-3-6 10:14

有人吃三杯兔肉
有人吃烤乳鴿
不抓嗎?
蜥蜴吃了有事    人吃沒事
蜥蜴吃飼料就好?
那為什麼他們不要每餐吃白飯就好?
作者: 食慾    時間: 2012-3-6 10:28

我想除了是因為餵食那"可愛"兔子的關係
再來就是他那不加修飾的紀錄
有些太直接的東西
會使人心生厭惡
君不見現在新聞什麼東西要有霧
不能見紅 不能見肉 不能有情緒
何況他又是在這以民粹為主的台灣
紀錄片搞不好都可以把你說成是動作血腥史實大片

那個學校說要導正什麼偏差行為實在是太奇怪了
他要學的應該是怎樣在網路上保護自己
例如加註警語或不要從頭拍到尾之類的

[ 本帖最後由 食慾 於 2012-3-6 10:47 編輯 ]
作者: yan0924    時間: 2012-3-6 10:31

憑什麼規定我們養爬就一定得為冷凍食品   不准餵活體
作者: 林玉米    時間: 2012-3-6 10:46

"高雄市農業局則表示:這已經觸犯<<動物保護法>>,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雖然我不懂動保法,但是餵食活體都犯了動保法,那餵食活魚活昆蟲,吃活跳蝦的人,不知是否也有觸犯動保法的問題??
在法律上一定要站得住腳才有聲援,討論的空間可言,不然也只有被衛道人士、愛護動物團體咬得死死的,他們只要依照相關法令對你開罰,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作者: 阿加    時間: 2012-3-6 10:57

那我們人有專用的飼料嗎?
人類都吃雞牛鴨豬.那不就都違法了!!
什麼鳥新聞阿!
作者: 路亞小葵    時間: 2012-3-6 10:59

灌爆他吧~

這麼不專業的報導~~
作者: 羽人非獍    時間: 2012-3-6 11:21

http://mypaper.pchome.com.tw/jill731003/post/1321908177

網路知名「愛兔達人」海綾月~~~~她是發起人  愛兔一族

說看影片  忍不住  說打斷腿   都是  海女士發起~~~文~~~~

她很有名  愛兔子  寵物   但~~~她也斷章取義   也是有失公平

不該公開  放網路===認錯   

她情緒性  攻擊   也是有錯~~~~~~~

[ 本帖最後由 羽人非獍 於 2012-3-6 11:24 編輯 ]
作者: @~單純飯糰~@    時間: 2012-3-6 12:08

其實餵活體本來就沒啥不對
又不是去偷抓隔壁鄰居的寵物來餵
誰要我們生在台灣阿!!
假道學的團體一堆...
抽菸不行...嫖妓不行...過年賭博不行...沙小都不行...
一堆U2看殺人頭...分屍的一堆....就是沒人出來喊聲
還自由民主的台灣勒!!
還是巴結點...低調等風頭過了...就沒事了
畢竟養爬風氣不盛....還在慢慢培養....
實在沒必要...為了那幾個無聊的衛道人士
去爭吵去增加她們的曝光率...
且主角還是學生...還是避免這些無謂的事端...

[ 本帖最後由 @~單純飯糰~@ 於 2012-3-6 12:10 編輯 ]
作者: kaba    時間: 2012-3-6 12:10

我覺得餵活體就餵活體...何必還要po影片上網?
po影片上網就代表心裡有著想分享炫耀的衝動...:
被人家公幹...只能說不意外
作者: 冰冷領域    時間: 2012-3-6 12:16

回了一晚上   回到上班工作都快(((搜草)))了
作者: tijihopes    時間: 2012-3-6 12:20

不推不行!!!一定要陳述事實!!
作者: dean7751    時間: 2012-3-6 12:25

生吞活物是自然現象,喂爬錯了嗎?

叫那群毛融融的團體少廢話,這就叫大自然!
作者: 雷達    時間: 2012-3-6 12:33

覺得現在做什事都低調點...一些小是無限上綱哀哀記者要獨家
作者: dimdly    時間: 2012-3-6 12:53

剛剛去看了一下動保法
要說犯了其實含蠻牽強的...
作者: 小楊子    時間: 2012-3-6 13:09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 ... 67589181539009.html

.......................................
這名男同學飼養這隻巨蜥已經好一陣子,為了要讓炫燿給同學看,才做出這樣的舉動,不過看到這些影片的網友大罵實在很殘忍;不過事實上,國內外都有人把巨蜥當寵物,只是餵食蜥蜴專家都不會拿活體來餵,大多用的死老鼠或是罐頭替代。寵物店老闆:「可以用貓罐頭或是絞肉。」

動物專家表示,餵活體動物只會讓掠食者性格更加殘暴,不建議飼主這麼做,至於這段恐怖的餵食秀也已經觸犯動物保護法,可開罰10到50萬元,大學生不只吃上罰單,還得接受生命教育課程,重新學習尊重生命。

請問這個寵物店老板是誰??  該不會是賣兔子的寵物店老板吧???
這位聲稱動物專家又是誰???  @@
作者: rabbit73137    時間: 2012-3-6 13:15

就算給獅子吃死肉還是很殘暴啊....
罐頭的說法我是聽過
但我家的紅南美就是不吃罐頭...
不過放風時倒會偷吃我的陸龜飼料.....
作者: marjan    時間: 2012-3-6 13:15

不過我想問問 餵食小貓小狗 大家可以接受嗎...
作者: oswin    時間: 2012-3-6 1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abbit73137    時間: 2012-3-6 13:52

http://law.coa.gov.tw/GLRSnewsou ... HL=&StyleType=1

動保法條文有空看一下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二、經濟動物:指為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
    領之動物。
三、實驗動物:指為科學應用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四、科學應用:指為教學訓練、科學試驗、製造生物製劑、試驗商品、藥
    物、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進行之應用行為。
五、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六、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七、寵物繁殖場:指為供商業用途而培育、改良或繁殖寵物之場所。
八、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
    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九、運送人員:指以運送動物為職業者。
十、屠宰從業人員:指於屠宰場宰殺經濟動物為職業者。

光第三條兔子要算寵物還是經濟動物就夠有爭議了

在來是第7款的處置
帶「處置」意義的動詞
把字句中的動詞須帶有處置的意義,即這類句子正在說明「某人/物 把某人/物 甚樣對待了」。所以,表示心理行為的動詞如「覺得、認為」等,以及一些沒有處置意義的動詞如「是、有」等,都不可進入把字句作為「把」字之後的主要動詞。
動詞所表示的動作須對賓語作出了「處置」,例如使其位置或狀態改變。因此動詞往往帶有其他成分,例如詞尾「了」、補語、動詞重疊式;動詞不能是光桿的。

而法條內處置目的的意思可解釋為依原有生物的使用目的而進行以達目的使用方法

今天如果兔子跟狗貓一樣只能純觀賞
那早就跟狗貓一樣明文規定了 而不會弄出有個給人做裁量的空間
再來是第十二條也規定了
第 12 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
依蜥蝪的天性來說
餵食兔子也是屬於經濟生物的使用範圍之一

今天比較有爭議的就單純是餵食秀的影片

其實以後版友要分享餵食秀時
可先在yutu上面限定加好友才能看
然後請要看的人加你yutu好友
這樣就完全沒有公開散佈的疑慮

在網路上的言行 完全屬於公開的行為
但影片有設限制 而使特定人士可供觀看 這行為目前依法院的解釋 不是公開行為

最後也給愛兔協會一個建議
如果真的不喜歡兔子被當成經濟動物
我是比較建議你們可以傾向修法
將兔子這兩個字明文寫進寵物那邊
這樣我想兔子的待遇會提升到跟狗貓一樣
當營幕後的後面用十根手指維護正義
不如起而行 朝修法之路前進
在你們沒看見的地方 不知道有多少隻兔兔正被買回去等做成三杯兔或成為其他兇惡寵物的盤中飧


我家的紅南美也是吃菜跟雞蛋 水煮豬肉長大的....
當初剛入手就有想過如果它跟我沒緣不接受我的餵食方式
那我也只能賣了它T_T
不過還好緣份未盡

我也不怎喜歡用活體餵食
但我還是會尊重拿活體餵食的人的想法
如同伏爾泰(Voltaire)說的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在法律無明文規定之下
我也要說
雖然我討厭拿哺乳動物活體餵食的方式,但我還是會尊重你拿活體餵食的養法

[ 本帖最後由 rabbit73137 於 2012-3-6 13:57 編輯 ]
作者: 巴魯迪    時間: 2012-3-6 14:01

乾脆發起連署 來個大反彈
演出一場好戲  不要讓養爬蟲的被看不起
如果餵食兔子可以開罰
那全台灣多數人都要吃罰單
屠宰場的也要給她重罰
全都不能吃肉類製品  因為都很慘忍

另外請記者採訪 新聞報導的時候不要只是為了新聞暴點
還是要增加可看性 胡亂增加錯誤的內容 素質真的越來越差
越看火越大......
吃魚吃蟋蟀不慘忍   吃老鼠吃兔子 就是慘忍
這什麼狗屁道理阿  還不都是生命 難道生命也有貴賤之分??
如果這樣的話 吃老鼠吃兔子的不就該死倒楣  把她們活活餓死
然後所謂的動保團體又出現 說飼主慘忍 把動物活活餓死
飼主本身並不慘忍  慘忍的是有心份子扭曲事實
作者: fw0719    時間: 2012-3-6 14:04     標題: 一些照片 昨天的抵制活動







作者: domotorei    時間: 2012-3-6 14:04

只能說現在要分享一些東西真的要小心,
動不動就被記者抄來報導,
最好笑得是用抄的還會「抄錯」!

至於那些所謂的衛道人士,
其實也不需要跟他們解釋太多,
直接請他們去修法捍衛那些牛羊豬雞鴨的權利吧!

另外,那個連署臉書頁面我連不進去耶∼是已經關掉了嗎?

[ 本帖最後由 domotorei 於 2012-3-6 14:08 編輯 ]
作者: 鳳梨阿義    時間: 2012-3-6 14:08

sean lee 公然在公開場合網路嗆揍人和斷腳 這算恐嚇嗎
作者: 阿修羅    時間: 2012-3-6 14:10

楊子,如果居然都是我們不認識的話...............

我想應該只剩下是台灣虎井百慕達海底居民開的店了.................
作者: rabbit73137    時間: 2012-3-6 14:13

引用:
原帖由 鳳梨阿義 於 2012-3-6 14:08 發表
sean lee 公然在公開場合網路嗆揍人和斷腳 這算恐嚇嗎

光公開車牌號碼
就能告他侵犯個資跟他要個5~10萬
來養爬了XD
作者: pooh671122    時間: 2012-3-6 14:21

我也是養巨蜥!!!但是我只位過1次活體是老鼠之後都未冷凍的或是去菜場買肉給牠吃!我也不喜歡餵活體
我覺得低調點比較好!每種動物都有人喜歡,兔子說真得蠻可愛的
作者: domotorei    時間: 2012-3-6 14:27

引用:
原帖由 鳳梨阿義 於 2012-3-6 14:08 發表
sean lee 公然在公開場合網路嗆揍人和斷腳 這算恐嚇嗎
刑法 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這位學生以這些證據去提告的話,應該是會成立的喲∼
作者: fenderrb    時間: 2012-3-6 14:54

我也是黑喉飼主。我也曾餵食活體,我不認為餵食活體有問題
但成熟的人處理事情應考慮社會觀感
台灣的風土民情這方面比較保守
至少我們養爬寵的人 應該自己注意
今天換成養其他動物的飼主分享用爬寵當食餌的影片
我們也會很不爽
不管我們說在多正確的知識
分享活體餵食影片連我們自己的族群都有很多人不能接受了
我們要如何理性的說服自己聲援這位爬友
用個很常發生的例子……
與自己的配偶發生性行為很正常
但拍成影片放在網路上……
嗯……這例子扯遠了,可是意思應該很清楚吧……
作者: 小毓    時間: 2012-3-6 15:04

我們也來發起反抵制吧!!
真的是該跳出來為養爬人出一口氣了!!
不然哪天小楊子網站上某些爬友的餵食分享照
一樣被愛鼠的有心人士這樣張貼外流
豈不人人自危?
這些自以為正義的衛道人士
他們對於養爬的不了解不專業...等等
將這樣的餵食行為攻擊的好像罪大惡極
這種假高尚裝清高的正義我更不能認同!
作者: dino60128    時間: 2012-3-6 15:10

我覺得餵食活體影片放到公開場合會有"不符社會大眾觀感"而被炮的風險
理應低調 但並沒有 "做錯"
講的好像餵活體就不尊重生命還要被重新教育是怎樣
作者: oswin    時間: 2012-3-6 15: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小楊子    時間: 2012-3-6 15:21

引用:
原帖由 oswin 於 2012-3-6 15:18 發表
不小心在農委會搜索到的....
http://www.coa.gov.tw/show_poste ... er&serial=18898
人吃兔肉不犯法, 蜥蜴吃兔肉可是會罰錢10萬到50萬的喔!

再附上畜牧法:
http://www.angrin.tlri.gov.tw/goat ...
這個真的很好笑~~  什麼叫
國外有吃台灣沒必要跟進
我們要學習的是好的一面
而吃兔肉令人觀感差又噁心??????
我看世界各國都有人吃兔肉,在歐洲還是美食。。。  這個人愛兔成癡了~ XD

http://www.coa.gov.tw/show_poste ... er&serial=18898
作者: kaba    時間: 2012-3-6 15:22

好像越扯越遠了,這跟抵制不抵制沒什麼關係....也跟清高沒關係
我養兔子也養爬蟲,養爬使用活體餵食無可厚非但是請低調畢竟養爬的人是少數
整件事有問題的部份就只有雙方的動機 [一個想炫耀,一個想把事情鬧大] 如此而已
不過我想基於台灣霉體的程度這件事應該沒多久又會上報或是上新聞
作者: oswin    時間: 2012-3-6 15: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apples5667    時間: 2012-3-6 17:02

兔子肉...恩..蠻好吃的...小時候被大人騙吃過一次.難以忘懷....
作者: Lwoit96    時間: 2012-3-6 19:48

新闻没东西好报了…只好报这些报道
作者: lssnssss    時間: 2012-3-6 20:12

吃皮拉!有蜥蜴專用飼料!
倪京台又是誰?只會胡說八道!  
  動物也有分階級? 兔子被吃上新聞!那其他動物ㄋ?  
以前人都吃兔子.我爸還說以前小時候兔子是有錢人吃的!
那些人對爬蟲這麼有偏見!從不欣賞爬蟲!
而且現在這個時代.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又沒犯法!!!!!!!!!!!!!!!
作者: 天唄    時間: 2012-3-6 20:25

越看越無言    事情都被亂傳播..................
作者: fattail1002    時間: 2012-3-7 00:19

說的好 !!!!兄弟
作者: a3838232    時間: 2012-3-7 00:35

飼主將餵食影片上傳,目的是希望能讓後人參考、紀錄,

為台灣的爬蟲飼養盡一份心力。說是為此方面做出貢獻也不為過,

殊不知媒體與這些自稱愛動物卻又揚言要打斷飼主腿的人是怎麼想的。

站出來聲援是一定要的,此件事情反映的是台灣普遍民眾的生物概念不夠完善。

看到事情是以這樣的過程再發展,真的令人大感失落。
作者: aup3gjcl6    時間: 2012-3-7 00:39

我們不弱勢,只是低調,
但卻被當成弱勢團體一樣的不被尊重
作者: jj94833    時間: 2012-3-7 01:48

看了FB下面的留言謾罵
真的很氣憤
自以為很正義高尚的人還真不少
那麼有正義感
何不帶把獵槍到非洲去呢?
看見獅子在追    敢羚羊
就一槍把獅子給斃了吧
作者: frank52000    時間: 2012-3-7 02:15

針對動保處下面的發言,真是欺人太甚!
~~~~~~~~~~~~~~~~~~~~~~~~~~~~~~
對此,高雄市動物保護處代理處長朱家德表示,蔡姓學生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第6條虐待動物、及第27條散播血腥畫面的相關部分,除了處以罰鍰外,還會公布其照片或姓名;動保處將會蒐集相關事證,再交由警察機關查處有關的刑責。
~~~~~~~~~~~~~~~~~~~~~~~~~~~~~~~~~~~~~~~~~~~~~
"朱家德表示,蔡姓學生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第6條虐待動物"
但動保法第 12 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

~蔡姓學生影片中是餵飼,朱家德是否該道歉?
欺負人到這個樣子!
當我們是甚麼?社會有病還是我們有病?
作者: aa59009    時間: 2012-3-7 02:29

蛇吃白老鼠也違反了?   角蛙吃白鼠 也違反?  我們吃雞  也違反?
作者: 墨鏡    時間: 2012-3-7 03:04

真的是夠了

快開記者會!
這是毀謗了吧
作者: bb690720    時間: 2012-3-7 21:18

我僅代表園藝同好,向養兔人發出嚴重抗議
養兔子一定要餵草嗎??草也是有生命的
每每看到網路上兔子吃草的時候,我的心在淌血
難道就不能餵兔子吃泥土嗎??
我來亂的
作者: spencer111115    時間: 2012-3-7 21:45

力挺到底.....................]
作者: Yushao68    時間: 2012-3-7 21:51

加油~ 不要因為他們人多就怕了,還有我們呢~

[ 本帖最後由 Yushao68 於 2012-3-8 01:01 編輯 ]
作者: Rob    時間: 2012-3-7 23:24     標題: 回復 41# 的帖子

還有下面罵畜生 人渣也涉及到人生攻擊了  在挖個10萬!!!
作者: 鳳梨阿義    時間: 2012-3-7 23:55

sean lee 公然在公開場合網路嗆揍人和斷腳 這算恐嚇嗎

刑法 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這位學生以這些證據去提告的話,應該是會成立的喲∼
作者: allblue    時間: 2012-3-8 02:46

如果關個5年能賺幾百萬 提供吃住 期間只要研讀六法跟打官司 出來之後直接當律師...好像不錯
作者: ~Alex~    時間: 2012-3-8 02:54

在K 島發現的
有人對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嗆聲了

[[回應: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淹死小白鼠,餵豬鼻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JbfW11V7uA

天啊.........是想把事件再吵起來嗎......

[ 本帖最後由 ~Alex~ 於 2012-3-8 03:01 編輯 ]
作者: fattail1002    時間: 2012-3-8 09:41

住過兩個社區, 管理法都明文規定不能養爬蟲...但以外動物不在此限
我們族類長期就被冠上莫名的罪名,餵養殘忍, 寵物長相嚇人等等
我認為我們是該發聲,但需以理性言論不要隨那些自認愛護動物的攻訐起舞...不然只會讓我們更被污名化
爬協是不是號召一下... 一起研擬平反之法並集眾力反擊之????我想養爬的絕不在少數
只有團結才能有效....只是在往上發洩個人意見....於事無補
作者: 昂宣    時間: 2012-3-8 10:13

餵食活體若觸法~那動物園裡是如何餵食肉食動物?????
作者: shown7007    時間: 2012-3-8 13:14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s30A_FuTZkg[/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s30A_FuTZkg
台北市立木柵動物園使用活體餵食影片.飼育員指導應以活體餵食.
不要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作者: 茱蒂    時間: 2012-3-9 20:23

看到臉書的串聯活動.才知道發生這種蠢事

我有養兔子 我也愛蜥蜴

不懂的人 永遠不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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