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小楊子 於 2007-3-3 11:30 發表
嗯嗯 當初定立保育法時沒有全部都想好 所以現再合法與非法都一團亂!
讓我們消費者無所適從~ 希望官方單位也能夠早點修法 讓遊戲規則更加明確!!!!
最最最好是讓再一次有特赦登記期~~ 哈哈哈 (雖然是機 ...
特赦登記?哈哈,聽起來很像一種可以整頓過去又建構未來的的福利手段,不失是個好辦法,處理亂象就多點智慧胸懷,再搞眉角恐怕更糟。
今天在動物星球頻道看到外國的動保科警察,積極介入一些弱勢動物的處境,舉凡動物受虐、動物健康不良、走失...等,都有妥善的結局,從中挽救不少動物生命。
反觀,在網路上看到反虐貓人士抨擊台灣動保科愛理不理、消極打混的處理態度(這也配做動保科?),不禁感慨。
以上,讓我想到一個問題:我們或許常在爬蟲店看到「很明顯就是很不健康」的個案,例如廋得離譜的龜(八成要看醫生的那種),而消費者看到這樣的個案也大都怕照顧不好而不會買下來,店家又一副不以為意的模樣,這個個案的下場其實不難想像。
這樣問好了,在台灣,這種情形請動保科處理被受理的可能「低」於幾成?難道是「死了就死了,反正只是一隻○○」而已嗎?
不知大家看法如何?歡迎有興趣的人一起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