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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 請您遵守(再次聲明)~

目前認養文章,
我有空會標綠色字體
還請各位認養完畢,
請標註【已送養】

綠色字體會消失。

請各位把機會多給自己,也給其他需認養的寵物,
另外,禁止買賣、虐待與言語怒罵等,
歡迎私訊檢舉!!!!!!
經發現我會通知楊子大~

[ 本帖最後由 熊熊兒 於 2016-1-16 2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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