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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活體保育動物 可判五年罰150萬

販賣活體保育動物 可判五年罰150萬

初審 販賣活體保育動物 可判五年罰150萬
更新日期:2009/05/21 17:3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不論是販賣活體的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或相關產製品,都必須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李人岳報導)


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需面臨罰則,但因條文斷句的失誤,導致經常出現販賣活體保育類野生動物卻不用面對法律責任的案例,往往造成社會誤解「賣活的沒事、賣死的有罪」。立委田秋堇還發現,司法機關在審理相關案件時,經常為了是否要處罰販賣活體保育類動物而必須諮詢農委會,公文往來往往欠缺效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1日初審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不論是販賣活體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或是產製品,都必須面臨刑罰。根據新修條文規定,販賣活體保育類動物及產製品者,必須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希望大大们加油~把各種爬爬繁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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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可能只為了賺個幾百元或是幾千元
面臨到罰款30-15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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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販賣保育類龜龜...
該給證書而藉口未給是否也適用這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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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賓仔 於 2009-5-22 06:40 發表
我想請問一下販賣保育類龜龜...
該給證書而藉口未給是否也適用這法則?
那要證據證明當初買時  對方有答應要給你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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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楊子 於 2009-5-22 07:52 發表

那要證據證明當初買時  對方有答應要給你證書!...
當然有啊..當初短訊我都有留下來~
那帳號從那天起就都沒上線了..
不過他有別的帳號~而且他都有跟店家在聯絡
再請問有短訊.對方姓名電話.服務單位這樣就可以處理了嗎?
麻煩及謝謝楊子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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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只是初審階段~希望別通過~找ㄍ方式解套才實際治本~
希望大大们加油~把各種爬爬繁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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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賓仔 於 2009-5-22 10:12 發表

當然有啊..當初短訊我都有留下來~
那帳號從那天起就都沒上線了..
不過他有別的帳號~而且他都有跟店家在聯絡
再請問有短訊.對方姓名電話.服務單位這樣就可以處理了嗎?
麻煩及謝謝楊子您的回答
等法條出來後 ,再將您的問題發佈於農委會網站 或行文都行 ;重點是要按農委會回文來行事  ; 一切依法作事 .比較不會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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