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Dennis 於 2009-7-1 23:25 發表
+1 副甲只是型態上判斷的某個條件,但並非絕對的辨識方法,加上陸龜全記錄中取樣太少,需堪誤處極多,並不適宜當作判定之參考。
不過DNA鑑定法是近幾年來才受到重視的鑑識法,不過對物種判定仍然未被生物學家接 ...
在外觀上..棕靴與黑靴最顯而易見的差異點確實是腹甲的型呈...
但相信還有很多固定的特徵與差異...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搜尋學術論文出來唸一唸..
至於在DNA上的問題..
你所謂的生物學家(應為分類學家)在於現今分類學上可以大致分成兩派...
一是先以外觀型態為主.DNA後作.
通常這是此物種在外觀上有明顯的特徵可供與同屬其他物種辨別的差異..經過詳細的比對,調查;資料審理之後,再去做DNA的鑑定.
二是以DNA為主.外觀型態為輔助說明.
這有的分類學家是偏向跑DNA,也有的是同種之間外觀變化過大 .不易找到共同的特徵,只好指望DNA上的證據
通常在不同的物種會用不同的方法來作
還有另外一類以骨骼作為分類上的依據,不過現今以此為主要分類依據的分類學家好像比較少,這比較會用在某些特別難以界定的物種上(魚類分類確實有人用此為依據)
而為什麼抽取DNA鑑定會受到爭議...
是因為現今的技術,樣法;還未趨近完整,
有時候;同樣一種物種,取不同樣區的樣體來跑DNA,
跑出來的數據是不一樣的...
這樣的情形是正常的...
而這些數據可以作為這種物種在不同的親源關係上参考的數據....
以及物種演化上的證據
DNA確實是現今生物分類學上不可或缺的一項依據...
有了這份資料...
在界定物種上會有更有利的證據...
但如你所說的差1%就差很多...
那這樣要怎麼去決定多大的差距才能分類成亞種或另一物種呢?
所以你的PAPER交去審查時...
會有一群人(大佬OR老闆)去審查你的PAPER...
去討論.來決定你的理論是否能成立....
直到你通過了這項審查發表到某學術期刊上..
才能算是成功的發表了一項新的物種(或區分為亞種)....
這時候有衍生了學派與人的問題...
有時確實是因為過於鑽牛角尖.有時候是為了要充數....
導致出現了你所謂的問題--''小種化''....
這種''小種化''的問題在現今分類學上確實有有這種爭議....
不過這不是我們一班民眾可以很輕易的了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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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ugilogoius-sp 於 2009-7-2 17:1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