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太誇張了吧..發表言論不必比什麼誰資歷高誰開版吧..又不是當兵
判決只是冰山一角,聽到更多人是在檢察官給他緩起訴,要繳一大筆錢或是其他處分,但至少省了上法院之苦
樓上可以看這個就有椰子蟹復育的照片
http://ecorridor.biodiv.tw/index ... id=29&Itemid=46
誰說國家沒拿錢來保育,只是外行人怎會知道。農委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開假的嗎?每年的預算與研究經費用的可不是偽造的假鈔。
什麼檢舉就回不了台灣或是官官相護,那可以講是哪個公務員哪個流氓嗎?統統一起辦,保證考績大大加分
現在公務員受理人民檢舉膽敢不處理,怕有人捅到政風督察那,保證痛個半年,背後多少人希望出包下台,然後多少新人想辦法補進去那些位置
只要森林警察知道哪裡有人養椰子蟹,只要知道確切情資,馬上會聲請搜索查辦,沒待過公家就不要以為認為他們沒做事.
專業研究人員要研究繁殖,還要依動保法第18條1項2款向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兩機關核准後,才可以去野外找一隻抱卵母蟹來研究,否則一樣違法。
而且飼養根本就是違法的,動保法第18、31條明文禁止、41、42、49訂有罰則,輕則行政罰鍰、重則刑罰徒刑拘役罰金,我真不懂為何明明違法的事,為何這麼敢振振有詞,真是不怕死不怕抓嗎
單一隻圈禁違法私養,阻絕他們在野外自由交配繁殖的可能,嚴重影養族群繁殖,何來不會影響物種數量之說
況且鄉下老百姓土製的胡亂飼養法,只是圈禁在一個小地方小缸,目的只是滿足自己佔有私欲或是炫耀欲,能比得上專業研究人員的飼養器材、飼養專業知識嗎?能比得上大自然嗎?私養到最後,死了多少隻,違法的人自己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