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冰冷領域 於 2010-9-18 05:22 發表
小弟也記得~不是規定~警察不能釣魚....幾年前的事.....
說警察釣魚~~叫引誘犯罪~不是嗎?@@....
為了抓~扮演~消費者角色~上去散佈訊息~引賣家出現~買賣~
所以叫引誘犯罪...
之前說的警察不得釣魚是指警察這樣會有教唆之嫌
所謂教唆犯是指行為人本沒有犯罪意思 但因教唆人之教唆使為不法之行為的情形
但十字大是自己張貼販賣活體廣告在先 也就是已為不法行為 而並不是因為警察的釣魚行為才張貼活體廣告
因此警察在此情形的釣魚行為不算是教唆犯唷
不過就算警察是教唆性質的釣魚 由於只有教唆故意既遂 而沒有教唆犯罪故意既遂 因此也有學者認為無須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