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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保育類陸龜養掛CITES證書可轉售?當心觸法!

引用:
原帖由 小楊子 於 2012-7-16 15:45 發表
這記者不懂法令,不用理會他。
Dear 楊子大:

不知道是否可以給予正確的法令連結
因為資料是經詢問林務局與TRAFFIC Taipei所獲得
並非記者自行解讀
因為台灣目前並無相關的規範標準

感謝
參考一下唄....

坦湖沙漠中的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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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lblue 於 2012-7-16 20:03 發表
我記得需要跟主管機關登記的是在動保法前就易飼養的動物
現在他這樣講....有點偏吧
協會有要回應他嗎 不然會不會以後真的這樣搞.....
不過台灣公務員"被迫"沒常識 也真是悲哀
別說公務員沒常識..
事實就是如此..目前台灣的爬蟲證書僅是合法進口的證明文件
無法做到以證認龜...紅龍因為植有晶片..所以可以做到以證認魚
正因為可以做到以證認魚...所以這個方法可以讓主管機關認可
台灣的爬蟲的發展歷史不若水族長久,所以相關的管理辦法仍需要研議

只是因為長久以來,沒有單位肯站出來管理,所以會讓大家以為只要有這張影本就是合法持有
這篇新聞僅是點出問題的所在,並非找麻煩~~
不然發生幾年前水族用藥的突然查緝事件,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有興趣可以去電 TRAFFIC Taipei
相信他們可以給你最正確的解釋!!
參考一下唄....

坦湖沙漠中的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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