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開車被人撞了(後燈殼破一個洞),對方很有誠意說要負責賠償,並且留了個人資料
,我想當時時間很晚,對方也很有誠意所以就沒報警(想說有資料還有車牌還事發地點有攝影機)
結果事過一星期,對方都推託很忙或不接電話,所以我就去報警處理,
結果警察一聽事情原委竟回我,當時為什麼不報警處理,現在是要他們警察來擦屁股是吧?
挖勒!
我聽了實在很火,那我們繳稅養你們做什麼?養你們專門開罰單來搶我們的錢嗎?
真是XXX
所以我回他說,那你們是沒辦法處理嘍,結果他當然不敢講沒辦法,跟我講了一堆道理(訓了一頓)然後很不情願的幫我打電話給對方要他出面解決,我說要不要備案他回答只有報案跟私下和解,沒有備案這檔事
???(報案對他來說很像很麻煩,感覺希望我私下和解)所以我還是選擇私下和解了
咳∼我只能說警察讓一般民眾的普遍印象不好不是沒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