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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新聞→] 不忍保育穿山甲被殺 女花月薪2萬5去買下

不忍保育穿山甲被殺 女花月薪2萬5去買下

今天看到的新聞.......
不過....竟然野放地點也報出來了......嗯........


照片非原圖   原圖剛剛被停掉了..... 所以補上穿山甲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在建設公司擔任業務員的曹小姐,日前和友人到新北市淡水郊區爬山,路途間遇到有人兜售一隻保育類穿山甲,對方不斷強調:「是冬令進補聖品哦!」,
曹女不忍牠被殺立刻當場下訂,並衝下山領錢,花了近一個月薪水2萬5000元買下,再請淡水警分局賢孝派出所轉交市府農業局安置。


   曹小姐1日下午登山時,有人向他們搭訕還說,「有好東西、好料的、很補喔!」,袋子打開發現裡頭竟是活生生穿山甲,
對方表示,「1台斤2千5百元,這隻約14台斤,賣你2萬5就好」。


   曹小姐聽到立刻二話不說得當場下訂,並急忙下山提款,順利買完穿山甲後,先將穿山甲寄放在三芝區後厝里玄天上帝廟,原本是想將牠放生,
但又怕穿山甲被不肖商人抓去賣,便請警方轉交市府農業局安置。


   據了解,曹小姐月薪不過2萬8千元,竟然掏出2萬5000元「解救」穿山甲,難道不心疼嗎?
她豁達地說,「一條生命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我還很年輕,錢再賺就有,但生命失去就回不來了,如果我花2萬5去買名牌包,可能會被罵,但拯救生命,親友沒人反對。」


   目前保處保育員已將牠帶回去體檢,確定是本土種、沒有受傷,3日上午帶往淡水山區野放。
新北市動保處長張麗珍指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非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公開陳列、展示保育類、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到150萬以下罰金。









原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4/135550.htm?from=fb_cubemedia

[ 本帖最後由 mage2001 於 2012-12-5 12:04 編輯 ]
悠哉做自己~~     希望大家都能有隻健康快樂的龜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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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經在宜蘭石城的濱海公路上(沒錯..就是馬路上)..
看到一隻活生生的穿山甲...

想說他在路上一定會被抓..
所幸下車趕牠..
平地上他真的走很慢..
模樣真是可愛...
一到了山坡...喳個眼就不見了(驚..)

不過算做了件好事...
“人總會去尋求自己喜歡的事物,每個人的看法或觀點不同;
不過並沒有關係,重要的是要有彼此容忍和尊重別人的看法與觀點的雅量。”

以上轉載至:國中國文課本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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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動腦筋的話應該是邊報警邊去領錢拖延時間,
可惜現在的警察也不一定會對這個做行動,
不然抓保育類動物的人早就被抓走了。
也不會讓這種人繼續為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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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 應該不是下山領錢  是下山領警察上來= =   省2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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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報警省錢比較好

這好心人應該很有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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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應該報警抓人的   這樣才比較可治本
不然  只是花了錢   就算就了這一隻穿山甲
盜獵者尚未浮法前仍是能夠繼續到列這些珍貴的野生動物們

唉  往往看到這種不愛惜我們本土野生動物的盜獵者的新聞  
總讓人不勝唏噓
悠哉做自己~~     希望大家都能有隻健康快樂的龜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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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看警察積不積極阿 等等遇到那種要理不理的 等到人上山 人都不知道跑哪了
不過這小姐真的是佛心來的 一定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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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買就沒有賣....
買下來只會讓盜獵者食髓知味
她的出發點是好的
只是可能會害到更多穿山甲
報警真的比較妥當
不過這種肯為動物付出的心態還是值得大家學習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阿蟑啪啪走 積分 +10 對您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 2012-12-5 12:47
洋鬼子真他x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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