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了解強制性交罪的罪則嗎?
前兩天發生了一件我們大家族中很可恥的事,
同家族(指同個祖先,但不同家庭)中有一個跟我們同輩的堂兄弟,
閒著沒事,不知道是有喀了藥還是頭殼撞到,
跑到他家附近一間透天樓強姦了一個在台工作的外籍看護,
由於他矢口否認犯行,殊不知對方家中裝有監視器,
後來,從電腦把畫面調出來之後,他整個人就傻眼了,
但他還更傻的是要求用錢和對方和解,這讓外籍看護的仲介非常火大,
所以,這個仲介態度堅決要提出告訴,決不和解,
因為,由於對方是外籍看護,不曉得適用台灣法律嗎?
也不曉得他的判決方式跟整個起訴的過程,
來這邊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有人了解的麻煩替小弟解答一下,感恩先了!!